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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资队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14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30891

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全部为河北北方学院各二级学院的教师,没有再聘请社会上其它教师,因此,对教师的管理主要依托各二级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参照“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暂行)”执行;对教师教学行为为规范参照“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形为规范(试行)”执行。针对成人教育的特殊性,特作如下补充。

一、教师职称

要求承担成人教育基础课的教师职称在讲师以上,专业课在副高职以上。

二、教学内容

成人教育的对象是已经在单位工作的人员,有着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上,一定要有重点,难点讲解,要力求有针对性的讲解临床遇到的问题,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学形式

由于成人教育的教学时数不如普教多,因此教学形式可以多种形式,如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四、约束机制

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学生问卷,主管领导听课两种形式,学生的满意度不足50%,或教学主管领导听课打分低于60分的教师,将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并不允许在下一年度承担成人教育的课程。

五、请假制度

在承担成人教育上课期间,如果不能按教学计划执行,或调课,应首先报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备案,然后向成教学院教学科提出申请,进行调课安排,不得自己调整,否则视为教学事故,由成教学院教学科报二级学院备案。

六、考勤

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科有专人在双休日值班,对授课教师的出勤进行登记,并要求教师签字。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