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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1680

学院定于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发放校本部2016届毕业生(2013级学生)毕业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1.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代领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

二、领取时间:     

2016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集中领取;规定时间未领取者,请在2月29日后领取,领取要求同上,领取时间每星期一上午9:00-11:00。

三、领取地点:

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综合楼B区一层105室,联系电话:0313-4029966。

四、其它事宜

欠费或者需补考的学生请不要前来领取,2015年12月21日以后交清学费的同学需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学校财务处(西校区弘正大楼三楼财务处开具交清学费证明,带证明领取毕业证)。联合办学单位学生的毕业证书请咨询相关办学点。

因学校相关部门放假,请在3月中旬到财务处、教务处教材中心结算教材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