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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28130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 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和提升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学费标准重新调整为每生每年1650元。学费标准调整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与我们联系(2022年6月7日发布的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作废)。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4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二、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闫凤霞
联系电话:0313-4029968
邮箱:bfxycjxy@163.com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学府西大街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
邮编:075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