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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2841

学院定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发放校本部2019届毕业生(2016级学生)毕业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1.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代领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领取时间:     

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集中领取;规定时间未领取者,请在3月4日后领取,领取要求同上,领取时间每星期一上午9:00-11:00。

三、领取地点:

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B区一层105室),联系电话:0313-4029966。

四、其它事宜

欠学费或者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请不要前来领取,2018年12月26日之前交清学费的同学可以前来领取。没有按时缴费的学生需于2018年3月4日后到学校财务处(西校区弘正大楼三楼财务处开具缴清学费证明,带证明领取毕业证)。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