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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4298
各位同学:
2016届成教本科毕业生(2013级)的学士学位证书即将办理完毕,将定于9月20日、21日发放,现将领取学位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9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二、地点
张家口高新区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B区105室
三、注意事项
1.领取学位证书时必须携带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能领取。
2.学位证书原则上不能代领,如有特殊情况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被领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
3.对于没有按时领取的同学,请于每周星期一上午(遇节假日顺延)领取。
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未尽事宜请与我院学生科联系,电话:313—4029966。
特此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