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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新生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26-01-09编辑:本站编辑访问次数:858

2026级新同学:

大家好!欢迎你成为河北北方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的一名学生。为保证顺利入学,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录取查询

新生通过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录取信息查询”查询自己所在教学点的相关信息,同时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时间、地点 

1. 2026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新生请于2026年3月6日~10日到学校现场办理入学(地址: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B区一楼),市内乘33路、K1路公交车北方学院东校区站下车;联系电话:0313-4029966

2.2026级其它专业新生须在2026年3月6日~10日,按录取通知书上指定的教学点报到,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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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地学生未能现场报到的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cjxyol)“新生注册”,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完成注册。

三、缴费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医学类非脱产专升本学费每生每年2450元,请于2026年1月12日~3月5日开学前务必通过中国银行微信扫二维码进行缴费,二维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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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费页面的客户编号输入框中准确录入本人学号,输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完成立即付款操作,所有应缴费用须于报到截止日前全部缴纳完成。学费缴纳及学籍注册按年度进行,每年3月份前均通过此缴费方式缴清当年学费,缴费完成后同步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四、注册

依据《河北北方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字〔2024〕255号)第十条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须缴清学费后按学校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的,需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暂缓注册申请书至校本部或所属教学点,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期限不得超过2周。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逾期注册超1个月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仅缴纳学费但未按时到校(教学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按未报到认定,学校不予注册学籍并依规处理。

学籍注册实行一年一注册制度,学制3年,学员在籍期间需完成3次学费缴纳及3次学籍注册,未按期完成缴费及注册的,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学籍事宜。

五、携带物品及相关要求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026年成人高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出具的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本人中国银行缴费凭证。(务必妥善保管,报到时核验)。

3.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报到时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并粘贴照片)。。

(温馨提示:所有证件及材料请提前整理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报到流程;证件复印件建议提前标注本人姓名及报考专业,便于核验归档。)

六、QQ联系群

1. 2026级临床医学专业QQ群:1073054088;

2. 2026级口腔医学专业QQ群:792673987;

3. 2026级医学影像学专业QQ群:

(1)1班QQ群:1077493345,1班同学请按学号(262160001—262160218)入群; 

(2)2班QQ群:1067464589,2班同学请按学号(262160219—262160440)入群;

5. 其它教学点QQ群如下:

(1)石家庄协和医学中等专业学校QQ群947392285;

(2)秦皇岛药科中等专业学校QQ群856032736;

(3)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QQ群1013536077;

(4)张家口北方中等专业学校QQ群995358475;

(5)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QQ群1013657870;

(6)廊坊卫生职业学院QQ群154819604。

(注:入群时请备注“姓名+学号”,入群后及时查看群公告)

七、注意事项

1.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须按规定时间缴费并向本部及相应教学点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办理请假手续,并附单位或医院证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对新生学历证书、优惠加分、免试材料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学费。缴纳学费须由本人直接扫描上述官方指定二维码完成缴费,严禁将学费交由任何个人、中介机构代为缴纳,谨防因代缴方失联、跑路等情况造成学费被骗,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3.新生入学后,所有学籍异动(含转专业、信息更正等各类学籍相关变更事宜),均根据《河北北方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校字〔2024〕191号)、《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字〔2024〕255号)文件要求严格办理。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可违规代办学籍异动相关事宜均为虚假信息,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凡通过非正规渠道办理学籍相关事项,造成学籍异常、无法毕业等一切不良后果,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 我校2026级新生开课时间定于2026年3月7日,请全体新生务必牢记开课时间,按时报到上课,切勿延误。春季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及考核使用平台为“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上教学平台”(https://cjxyol4.hebeinu.edu.cn),学生登陆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密码遗忘可自行找回)。

5.在校期间,学位申请截止至第六学期末,逾期将不予受理。关于学位申请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82号)文件执行。

附件:

1.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2.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河北北方学院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3.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调整学位外语考试科目要求的说明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6日 



附件2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河北北方学院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pdf

附件1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pdf

附件3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调整学位外语考试科目要求的通知.pdf